*ST舜喆B: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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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9 23: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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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30

关于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1]第 0152 号


目 录

出具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5

出具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1]第 0152 号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东舜喆”)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
尤振审字[2021]第 0401 号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对 2020 年度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 出具保留事项段意见

1、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基金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未来产业基金)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006 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鸿成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承诺:公司通
过未来产业基金出售金石同和 45%股权(未来产业基金占有深圳市金石同和投资有限公司 45%股份 ), 并以取得股权转让款再进行利润分配方式,累计收到的金额低于 1.2 亿元或未来产业基金未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计划进行分配,则实际控制人陈鸿成在该事项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以现金补足。截止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有 1.006 亿的长期投资款未收回。虽然我们也实施了包括实地访谈等审计措施,但我们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列报的完整性,以及是否有必要计
提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也无法判定该笔长期投资款收回的可能性及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影响程度。

2、公司未能按期收到深圳深国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0%股权的全部
转让款,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收回 7,522.00 万元 ,尚 余 7,478.00
万元未收回。实际控制人陈鸿成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承诺补足差额,实
际控制人承诺主要内容 为 :“ 如果未来出售深国融担保 30%股权收回的金额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则由其在该事项完成之日起 1 个月内用现金补
足;如 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手方签署正式的股权转
让协议,则由实际控制人指定的主体与公司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2018年 12月 31日前应收到该部分股权的转让款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虽然我们也实施了包括实地访谈等审计措施,但我们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列报的完整性,以及是否有必要计提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也无法判定该笔股权转让款收回的可能性及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影响程度。

(二)出具的强调事项段意见: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2 所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东舜喆公司累计亏损人民币 141,123,941.61 元;
且 2020 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出现大幅下降 ,如 财 务报表附注三、2 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广东舜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榕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揭阳榕城支行 ”)与华丰强等借款合同纠纷,工行揭阳榕城支行申请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榕城法院”)查封公司位于普宁军埠镇神仙沟【证件号列:《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普占股字第 079 号

至 087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普府国用 2001 字第特 00420、00421、普
府国用 2002 字第特 00448、00449 号】的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查
封,查封价值以人民币 2,500.00 万元为限,查封期限 3 年,从 2020 年 3
月 2 日至 2023 年 3 月 1 日。应对该项查封,公司已预计负债 2,500.00
万元。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揭阳分行”)与莱利盛等借款合同纠纷,工行揭阳分行申请广东省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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