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保留加强调事项段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的意见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加强调事项段审计意见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出具了《关于保留加强调事项段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关于保留加强调事项段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后认为: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保留加强调事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积极督促各方,将对应的措施落实到位。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加强调事项段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之签字页)
颜铭斐: 黄艳芳:
李 宁: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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