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保留加强调事项段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担任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舜喆”)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加强调事项段审计报告。
一、保留加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内容:
1、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基金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未来产业基金)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006 亿元。公司
实际控制人陈鸿成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承诺:“公司通过未来产业基金出售金石
同和 45%股权(未来产业基金占有深圳市金石同和投资有限公司 45%股份),并以取得股权转让款再进行利润分配方式,累计收到的金额低于 1.2 亿元或未来产业基金未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计划进行分配,则实际控制人陈鸿成在该事项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以现金补足”。截止至审计报告日,上述拟交易事项仍未完成,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仍为 1.006 亿。针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我们执行了包括实地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我们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列报的准确性,以及是否有必要计提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也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影响程度。
2、公司未能按期收到深圳深国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0%股权的全部转让款,
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收回 7,522.00 万元,尚余 7,478.00 万元未收回。
实际控制人陈鸿成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承诺补足差额,实际控制人承诺主要内容
为:“如果未来出售深国融担保 30%股权收回的金额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则由
其在该事项完成之日起 1 个月内用现金补足;如 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公司尚
未与交易对手方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则由实际控制人指定的主体与公司签
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应收到该部分股权的转让款不低
于人民币 1.5 亿元”。截止至审计报告日,上述拟交易事项仍未完成。针对上述拟交易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实地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我们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持有待售资产列报的准确性,以及是否有必要计提该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也无法判定该笔待售资产转让款收回的可能性及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影响程度。
(二)形成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如下: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 所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东舜喆公司累计亏损人民币 166,859,453.48 元;且 2020 年营业
收入较上年度及以前年度出现大幅下降,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广东舜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榕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揭阳榕城支行”)与华丰强等借款合同纠纷,工行揭阳榕城支行申请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榕城法院”)查封公司位于普宁军埠镇神仙沟【证件号列:《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普占股字第 079 号至 087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普府国用 2001 字第特 00420、00421、普府国用 2002 字第特 00448、00449 号】
的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查封,查封价值以人民币 2,500 万元为限,查封期
限 3 年,从 2020 年 3 月 2 日至 2023 年 3 月 1 日。应对该项查封,公司已预计负
债 2,500 万元。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揭阳分行”)与莱利盛等借款合同纠纷,工行揭阳分行申请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榕城法院”)查封公司位于普宁军埠镇晨山沟村、军新村【产权证号:粤(2017)普宁市不动产权第 0000915、0000919】的房产予以查封,查封价值
以人民币 3,000 万元为限,查封期限 3 年,从 2020 年 3 月 2 日至 2023 年 3 月 1
日。应对该项查封,公司已预计负债 2,376.06 万元。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加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实际情况。
(二)公司制定如下措施以解决保留加强调事项涉及的事项:
1、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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