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沣B: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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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3 18: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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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14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港币/股,回购资金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港币且不低于3000万港币,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本次回购股份采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已经2018年10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11月7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至本报告书公告日,公司已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履行了必要的债权人通知程序。

风险提示:若回购期内股价不在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本次回购尚需取得外汇管理部门对本次回购涉及购付汇的同意,由于购汇影响,回购额度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编写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鉴于受到多重因素影响,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目前公司股价已经不能反映公司的真正价值。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
前景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票进行回购,以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万港币(含6000万港币)且不低于3000万港币(含3000万港币),且回购价格不超过1.2港币/股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5,000,000股至5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3.54%至7.08%。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港币/股(含1.2港币/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7、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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