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8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15:00—2018年11月7日15: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赵永生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4,434,32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
288,487,95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40.843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946,3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8419%。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数20,331,03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8%。
3、社会公共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共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数72,781,6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30%。
4、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外资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数72,781,6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30%。
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94,344,6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0股反对;89,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0.03%。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241,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反对0股;89,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
(3)社会公共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2,691,937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共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88%。反对0股;89,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社会公共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12%。
(4)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691,93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88%。反对0股;89,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2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94,344,6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0股反对;89,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0.03%。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241,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反对0股;89,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
(3)社会公共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2,691,937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共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88%。反对0股;89,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社会公共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12%。
(4)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691,93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88%。反对0股;89,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