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3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相关内容于2018年10月23日刊登在《香港商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15:00—2018年11月7日15:00。
5、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日。
参会股东应在2018年10月29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8年11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0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1.03种类、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04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0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0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07决议的有效期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二)特别提示事项
(1)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即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100.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
预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
1.02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3 种类、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04 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1.05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6 拟回购股份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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