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5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现就本次董事会议案中所涉及的第八届董事会九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简历,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因此,本人同意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张良先生、赵晓建先生、高建柏先生、张剑女士、徐腊平先生、李立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张波先生、麦昊天先生、姚晨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宋萍萍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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