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09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基于独立立场判断,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料合法。经审阅各位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其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该等禁止尚未解除的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关于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实行岗位薪金制与绩效奖金相结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与公司的发展水平相适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盖章页】
郭晋龙
黄亚英
曹钟雄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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