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9
证券代码:200053 证券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8-39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本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由于本公司股股票目前交易价格均高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
重要提示:
1、南山控股换股吸收合并深基地B的方案已经深基地于2016年8月4日
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基地于2017年8月2日召
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本次交易有效期,并于2018年
2月1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339号批复。
2、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200053)将自2018年5月10日开始连续停
牌,此后深基地B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
不再交易。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后,本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终止上市,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将在实施换股后,转换成南山控股股份在深交所上市及挂牌交易。
2018年5月9日为本公司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3、本公司拟于现金选择权派发日(日期另行公告)向除中国南山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选择权。若有效申报行使深基地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足31,334,483股(含31,334,483股),则将由华润信托担任深基地现金选择权提供方;若有效申报行使深基地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超过31,334,483股,则超过部分将由中国南山集团担任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4、截至现金选择权登记日,如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已提交本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则于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普通证券账户。
5、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应于现金选择权登记日收市前及时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否则将不予派发现金选择权。
6、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后,即进入申报程序。获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在申报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申报日另行公告)内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按照18.28港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中国南山集团或华润信托。其中:
(1)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被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本公司股份,其合法持有人已向本公司承诺放弃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及其他依法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无权行使现金选择权。
(2)已提交本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深基地 B股份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
(3)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及时办理提前购回手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
7、本次现金选择权所含权利的Delta值的绝对值低于5%,根据《深交所上
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2011年修订)》,本公司将采用手工申报方式实施
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算均通过手工方式完成。手工行权的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后文“四、申报行使现金选择的方式”之“(一)行权确认”。
8、截至2018年5月8日,深基地B股票收盘价为23.00港元/股,相对于
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溢价25.82%。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
亏损,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9、现金选择权方案实施完成后,深基地B将进入终止上市程序,深基地B
股份将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南山控股股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
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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