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重点关注了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法人治理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我们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9年度,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我们主动获取公司经营发展信息,全面关注公司改革发展动向,积极推动公司相关重大项目的建设,确保公司健康、平稳发展。报告期内,我们均准时出席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包括专门委员会),并列席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与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会上合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企业管理经验,对议案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续两次
独立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
参加会
议
贺强 10 2 8 0 0 否
何祚文 10 2 8 0 0 否
蔡元庆 10 2 8 0 0 否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我们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 实际参加次 说 明
姓名 次数 数
贺强 3 0 因出差未参会
何祚文 3 3
蔡元庆 3 3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按时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审计委员会就内审工作报告和计划、聘请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会计师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等事项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等事项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提名委员会对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我们对《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6
月 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时间均超过 10 天,并通过与董事、高管、
相关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在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听取了经营层年度经营情况汇报,查
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年报审计过程中,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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