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东风富奥泵业少数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宜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在合资公司东风富奥泵业有限公司的股比不变,不会对合资公司的运营产生影响,不会对未来合作前景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鑫安保险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放弃鑫安保险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宜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鑫安保险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事宜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鑫安保险开拓市场,提高盈利能力,不会导致公司持有鑫安保险股权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本公司与鑫安保险的关联关系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资产、负债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 李晓、马新彦、马野驰
2020 年 6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