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马新彦)作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9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每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应出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席会议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马新彦 10 2 7 1 0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与判断,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规定,本人以专业的角度和丰富的经验,并基于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的时间 独立意见涉及的议案或事项 意见类型
2019年2月18日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对吉林省新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2019年3月22日 暨关联交易 同意
1、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
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3、 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2019年4月26日 4、 关于与一汽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 同意
框架协议》及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7、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关于提名孙静波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
2019年8月27日 议案 同意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9年10月29日 关于新能源电池壳体合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
发表意见的时间 独立意见涉及的议案或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2019年11月21日 案 同意
2、关于提名李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9年11月29日 关于公司与德赛西威、一汽股权共同设立合资 同意
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年12月17日 2、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 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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