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2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2020 年 5 月 21 日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五章 董 事 会...... 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监 事 会...... 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3
第十二章 附 则......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 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外经贸深合资证字[1981]0002 号批准,以中外合资经营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 1991 年 12 月 3 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中 国人民银行
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准改组为股份制公众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2,963 万股,于 1992 年 4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为
2,350 万股,于 1992 年 4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全称: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全称:SHENZHEN ZHONGHENG HUAFA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 411 幢
邮政编码:51803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3,161,227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章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托内地,立足深圳,面向国际,引进
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力求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为特区的繁荣发展和我国现代化服务。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 :生 产经营各种彩色电视机、液 晶显示器、
液晶显示屏(在分支机构生产经营)、收录机、音响设备、电子表、电子游戏机、电脑等各类电子产品及配套的印刷线路板、精密注塑件、轻型包装材料(在武汉生产经营 )、五金件(含工模具),电镀及表面处理、焊锡丝,房地产开发经营(深房地字第 7226760 号 ),物业管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 种类
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每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9,303 万股 ,成立时向发
起人发行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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