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9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者有异议的,应当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及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风险因素”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I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截至2018-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有息债务总额分别为88.90亿元、95.10亿元、 70.39 亿元和81.61 亿元,其中短期债务分别占37.26%、 57.03% 、43.89%和57.19%。短期有息负债占比呈上升趋势,若因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变化,导致融资环境紧缩,发行人融资能力受到影响时,将可能会使发行人资金短缺,从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98.44亿元、1,241.56亿元、1,386.62亿元和695.52亿元,毛利润分别为55.98亿元、62.01亿元、77.81亿元和42.58亿元,毛利率分别为5.10%、4.99%、5.61%和6.12%。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房屋建设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发行人的业务领域较为集中,经营水平容易受到建筑行业波动的影响。
3、发行人现金流波动较大,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发行人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63,719.75万元、-525,009.34万元、372,994.58万元及-641,254.95万元,呈现波动趋势。由于发行人近年来项目规模、数量明显增大,大型项目周期一般均在2年以上,因此发行人有一定量垫付资金,业主回款不及时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呈现波动。受建筑施工行业结算特点影响,前三季度经营性现金流一般为净流出,四季度为回款结算时点。由此可能会对发行人资金整体流动性和盈利性产生一定影响。
4、发行人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截至2018-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发行人的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2,672,809.98万元、2,334,594.60万元、2,009,289.48万元及1,660,148.43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9.07 %、26.27%、21.28%及19.52%。发行人应收款项规模较大,占比相对较高,虽然公司严格管理各项债权,积极回笼资金,但仍存在部分款项回收的不确定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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