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6
债券代码:163602.SH 债券简称:20 苏信 02
债券代码:188098.SH 债券简称:21 苏信 01
债券代码:188099.SH 债券简称:21 苏信 02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一、原中介机构情况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0 年和 2021 年两个会计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行职责时间
根据江苏省国资委印发的《省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有独资省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由省国资委依规选聘。
江苏省国资委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选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主审机构,江苏省国资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签订了《委托审计合同书》。
(二)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该项变更己履行我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新任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最近一年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 1 号楼南楼 20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乔久华、李尊农
2、执业资格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2082881146K的营业执照;持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00167),执业资格依法存续有效。
3、最近一年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等情形。
4、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江苏省国资委、公司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签订《委托审计合同书》,江苏省国资委委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5、变更生效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委托审计合同书》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移交办理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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