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700: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23海瀛01资讯
2024-04-30 20:09:1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系经盐城市人民政府盐政复[2012]16 号文批准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成立,出资人为盐城
市人民政府,注册资本 50,000.00 万元。2014 年 12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50,000.00 万元,增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0.00 万元。2016 年 9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50,000.00 万元,增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50,000.00 万元,2017 年 12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增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450,000.00 万元。2019 年 12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0,000.00 万元,增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00.00 万元。

公司住所: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蓝宝路 199 号 A 幢 9 楼。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00598565179K。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刘德坤。

营业期限:2012-06-15 至无固定期限

2、 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创业空间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树木种植经营;林业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0日决议批准报出。

4、 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23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32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
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 2 户,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7“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