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700:2023年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一)募集说明书
23海瀛01资讯
2023-03-16 15: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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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16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重要声明

公司信用类债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市场自律组织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备案,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并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发行人承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该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债权代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指引和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代理职责,忠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持有人利益。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债权代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
力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1、发行人主体核心风险提示

(1)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为 546,579.32 万元,占当期末
净资产的比例为 25.83%。公司的受限资产占比较大,可能会影响公司未来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措施的能力。在公司出现流动性障碍时,可能导致公司资产无法及时变现,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

(2)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344,181.22 万元,占当
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6.26%。发行人主要担保对象为当地第三方国有企业,虽然目前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但是仍有可能未来被担保企业出现经营困难,从而导致发行人出现代偿风险。

(3)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较高风险

2019-2021 年度,发行人获得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40,524.40 万
元、42,404.81 万元和 43,690.98 万元,净利润对政府补助的依赖性较强。虽然发行人所在地区政府财政实力较强,经济发展较快,公司业务也将实现较快增长,但如果政府财政补贴不能有效延续,公司净利润可能面临较大下滑,投资者可能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4)其他应收款回款风险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587,419.22 万元,占总
资产的比例为 30.79%。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尽管主要欠款
对象为政府部门及当地国有企业,信用级别较高,但考虑到涉及金额较大,仍然存在不能及时收回款或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发行人资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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