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 月 22 日,工商注册号
32080000005385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30672012151T,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杜威。公司注册地址:盱眙县十里营大街 90 号(山水商务大
厦 23 楼)。注册资本 200,000.00 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 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根据政府授权,经营盱眙县城市有形资产(国有土地、广场、道路、公园、桥梁、绿地、其它国有资产)以及由此衍生的无形资产(冠名权、收费权、设施经营权、广告发布权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酒店管理;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盱眙国有联合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盱眙县财政局(盱眙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原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本公司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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