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5
债券代码:175762.SH 债券简称:21旭辉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2024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债券简称:21旭辉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进行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4年1月19日发布《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2024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以下简称“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重要提示:
1、根据《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
者)(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该双平台中的任一平台(竞价交易系统或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回售申报。
4、发行人对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
5、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6、本次回售兑付存在不确定性。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75762。
2、债券简称:21旭辉01。
3、回售登记期: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
4、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10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该双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4年3月12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对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
二、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
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
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回售资金。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1088弄39号恒基旭辉中心
联系人:崔东博
联系方式:021-60701001
2、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祁秦、闫汝南、张路灿
联系方式:010-6505116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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