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613:关于召开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21宝龙01资讯
2023-01-05 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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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1-05


证券代码:175613 证券简称:21宝龙01

关于召开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
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根据《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75613

(三)证券简称:21 宝龙 01

(四)基本情况:2021 年 1 月 11 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宝龙实业”)在中国境内公开发
行了规模合计 10 亿元的“21 宝龙 01”,期限 5 年(附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当前余额10 亿元,当期票面利率 6.60%。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3年1月3日

(四)召开时间: 2023年1月4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3年1月4日 至 2023年1月4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

2023年1月4日9:00至18:00。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请将本通知所附的表决票(参见附件四)、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五,如适用)的扫描版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3年1月4日18:00前送达指定联系邮箱dingchuan1@powerlong.com,并抄送sophie.dong@huiyelaw.com、xulj@zszq.com(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后认定。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文件盖章纸质版寄送至“六、联系方式”处的受托管理人地址。表决票电子邮件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或者债券持有人未按前述规定寄送上述文件盖章纸质版的,以电子邮件为准。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21宝龙01”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
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2、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3、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可以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

议案一全文见附件一。

同意61.85%,反对4.33%,弃权33.82%

通过

议案2:《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等事项的议案》

议案二全文见附件二。

同意61.75%,反对4.43%,弃权33.82%

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参加本次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及会议通知、召开形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其他

无。

六、附件

附件一:《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
(议案一)

附件二:《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议案》(议案二)


附件三:《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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