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57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1/10/28)
21深钜01资讯
2021-10-29 17: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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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0-28

债券代码: 167581.SH 债券简称: 20 深钜 01

债券代码: 167774.SH 债券简称: 20 深钜 02

债券代码: 167844.SH 债券简称: 20 深钜 D1

债券代码: 167838.SH 债券简称: 20 深钜 03

债券代码: 167893.SH 债券简称: 20 深钜 D2

债券代码: 167885.SH 债券简称: 20 深钜 04

债券代码: 175492.SH 债券简称: 20 深钜 05

债券代码: 175576.SH 债券简称: 20 深钜 06

债券代码: 175577.SH 债券简称: 21 深钜 01

债券代码: 175926.SH 债券简称: 21 深钜 02

债券代码: 188002.SH 债券简称: 21 深钜 03

债券代码: 188156.SH 债券简称: 21 深钜 04

债券代码: 188184.SH 债券简称: 21 深钜 05

债券代码: 188222.SH 债券简称: 21 深钜 0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重要声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各期债券”)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各期债券信

息如下:

债券全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20 深钜 01 167581.SH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

20 深钜 02 167774.SH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0 深钜 D1 167844.SH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三期)

20 深钜 03 167838.SH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20 深钜 D2 167893.SH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四期)

20 深钜 04 167885.SH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20 深钜 05 175492.SH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

20 深钜 06 175576.SH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21 深钜 01 175577.SH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

21 深钜 02 175926.SH2

债券全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

21 深钜 03 188002.SH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四期)

21 深钜 04 188156.SH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五期)

21 深钜 05 188184.SH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六期)

21 深钜 06 188222.SH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各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

下:

一、 发行人控股股东被执行情况

近期,中泰证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注意到,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

发行人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宝能集团”) 新增如下被执行信息:

主体 案号 执行法院 执行标的(亿元)

宝能集团 (2021)粤 03 执 7864 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64

二、 相关风险提示及后续工作安排

中泰证券作为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重

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泰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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