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08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债券代码:175014 证券简称:20 金隅 04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三期)2022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2 年 8 月 12 日
●债券付息日:2022 年 8 月 15 日(因 2022 年 8 月 14 日为非交易
日,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发行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开始支付自 2021 年 8 月 14 日至 2022 年 8 月 13 日期间(以下
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20 金隅 04
3、债券代码:175014
4、发行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15 亿元
6、债券期限:“20 金隅 04”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20 金隅 04”票面年利率为 3.64%,票面利率在存续
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内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或减去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20 金隅 04”
的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25 年 8 月 13 日。若投资者部分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20 金隅 04”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23 年 8 月 13 日。
“20 金隅 04”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8 月 14 日,如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20 金隅 04”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8 月 14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付息期限:2021 年 8 月 14 日至 2022 年 8 月 13 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20 金隅 04”的票面利率为 3.64%,每手
“20 金隅 04”面值为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40 元
(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2 年 8 月 12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
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2 年 8 月 15 日(因 2022 年 8 月 14 日为非交易
日,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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