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0
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提示性
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gfund.com)发布了《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为了使投资者充分知悉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金沪深
300或本基金)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现发布国金沪深300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法律规范,以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46号)、《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相关文件的内容,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国金沪深300A份额和国金沪深300B份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7】543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国金沪深300A:场内简称国金300A
交易代码:150140
国金沪深300B:场内简称国金300B
交易代码:150141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17年8月31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7年8月30日,即在2017年8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国金沪深300A、国金沪深300B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别享有国金沪深300A、国金沪深300B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益。
基金转换基准日:2017年8月31日。基金管理人在转换基准日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
计算规则分别计算国金沪深300A和国金沪深300B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份额持有人各自持有的份额数
量为基础,在转换基准日转换为国金沪深300基金份额。投资者持有的国金沪深300A和国金沪深
300B转换成的国金沪深300份额与原持有的国金沪深300份额(场内份额及场外份额)将统一转换为国
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份额。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国金沪深300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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