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2
平安大华鼎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年第2期
(由平安大华鼎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平安大华鼎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2日证监许可[2016]1749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20日正式生效,封闭期自2016年9月20日至2018年5月20日。本基金自2018年6月20日起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平安大华鼎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100%;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100%;开放期内或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开放期内或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证券市场二级市场交易卖出基金份额变现。在证券市场持续下跌、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等情形下,有可能出现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基金折价交易,从
而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或产生损失。
在本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灵活运用大类资产配置、定向增发股票、债券投资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本基金可投资定向增发股票,公募基金参与定向增发,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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