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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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37 层)
2020 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专业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签署日期:20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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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
集说明书全文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
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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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 “风险因素” 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1。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截至 2019 年末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 376.03 亿元。本期债券上
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2.21 亿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
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
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
较长,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
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
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
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专业投资者需要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限定的资质条件。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
上市审批或注册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
批或注册,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
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
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
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基本不受不利经
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1,该级别反映债券安全性极强,
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所
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国内外相关行业市场和资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制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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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发行人自身风险因素发生变化,将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
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六、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评级机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
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信
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
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
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
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
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
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
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八、发行人近年来由于业务经营的不断扩张,资产规模和负债规模也随之上升。
2017-2019 年末及 2020 年 3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7.29%、87.54%、85.22%
和 83.83%。由于行业性质,近年来发行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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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