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4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
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
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
座第22-25层)
(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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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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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
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
定性。
二、 本期债券的交易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
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
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
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者
可能会面临债券流动性风险。
三、 由于发行人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前期资金投入量较大,建设
周期较长,因此发行人债务总规模较高。 2017-2019 年及 2020 年 3 月末, 发行人
负债总额分别为 4,946.61 亿元、 5,013.13 亿元、 5,554.56 亿元和 5,626.23 亿元,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6.54%、 65.94%、 66.81%和 66.70%。随着天津市城市建设规
模的继续扩大,为了保证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发行人债务规模预计仍
将保持增长,偿债风险也将有所扩大。 2017 年至 2019 年,由于公司在建项目较
多,多数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运营阶段,未能产生足够的经营性现金流流
入,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出和流入存在规模不匹配的现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呈现波动。如果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波动,可能使公司面临一
定的偿债风险。
四、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本期债券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A,说明发
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受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
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
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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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 本期
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 A-1。 评级报告中的关注事项如下:
1、 公司存在一定的资金支出压力。公司在建项目较多,规模较大,未来存在
一定的资金支出压力。
2、 公司部分项目回款效率一般。城市快速路和天津大道项目投资规模较大,
未按回购计划收到政府回购款,回款效率一般。
3、 公司整体债务负担较重。公司债务规模持续增长,整体债务负担较重。
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
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期债券的市
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
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六、 遵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
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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