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第 16 页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原为江苏省证券公司,系经中国人民
银行总行批准,于 1991 年 4 月 9 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设在江苏省南京
市。
于 1999 年 12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 “证监机构字 [1999] 152
号”文批准,公司更名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 29 日经证监会《关于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 [2007] 311 号) 批准,公司改
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 2010 年 2 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784,561,275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 完成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 ) 的首次公开发售,共向公众发售 1,562,768,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新股。本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更换了注册号为 32000000000019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 1,088,731,200 股并于 2018 年 8 月完成新增股份登
记,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更换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04041011J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
“GDR” ),共向公众发售 82,515,000 份 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每份 GDR 代
表 10 股公司 A 股股票,相应新增基础 A 股股票 825,150,000 股。本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 日
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分别更换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04041011J 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9,076,650,000.00 元,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9,076,650,000.00 元。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17 页
本公司及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 )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业
务,证券承销保荐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
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黄
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直接投资业务,创新
投资业务,期货经纪业务以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批准设立分公司 28 家,证券营业部 243 家,本公司下设
子公司情况参见附注七、 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员工 7,375 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 9 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
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 2020 年度的合并
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证监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为金融企业,不具有明显可识别的营业周期。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 18 页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