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20年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6
二、 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 7 - 10
公司及合并利润表 11 - 14
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15 - 18
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9 - 22
财务报表附注 23 - 23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23
一、 基本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
批复》(证监机构字[2005]163 号)批准于 2007 年 1 月 26 日成立,注册地为北
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 亿元。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德师京报(验)字(07)第 B001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0934537G。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融资融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项目投资和
投资管理业务,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
货投资咨询;财富管理,保险经纪,贷款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券投资,或投资
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业务等。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共设有 491 家证券营业部和 36 家分公司。 本公
司下设子公司的情况参见附注六、 1。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控”)。
中国证监会于 2013 年 4 月 11 日以《关于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25 号)核准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
外资股(H 股)。本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上市,发行 1,537,258,757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发行之后本公司股份
总数为 75.37 亿股。
于 2015 年 5 月 5 日,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按照每股 11.99 港元的
价格,向十名配售人配发及发行共计 2,000,000,000 股 H 股,发行之后本公司
股份总数为 95.37 亿股。
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
行,按照每股人民币 6.81 元的价格,公开发行 600,000,000 股 A 股。发行之后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101.37 亿股, 其中包括 36.91 亿股 H 股及 64.46 亿股
A 股。
上述发行 H 股、 H 股增发以及发行 A 股募集的资金,均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3)第 0130 号验资
报告,德师报(验)字(15)第 0543 号验资报告和德师报(验)字(17)第
0031 号验资报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24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
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 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
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
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
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
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
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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