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
债券代码: 150288 债券简称: 18 信投 F2
债券代码: 150533 债券简称: 18 信投 F3
债券代码: 150563 债券简称: 18 信投 F4
债券代码: 150832 债券简称: 18 信投 C1
债券代码: 151078 债券简称: 19 信投 C1
债券代码: 151427 债券简称: 19 信投 C2
债券代码: 151552 债券简称: 19 信投 C3
债券代码: 162006 债券简称: 19 信投 Y1
债券代码: 163222 债券简称: 20 信投 G1
债券代码: 163223 债券简称: 20 信投 G2
债券代码: 166358 债券简称: 20 信投 Y1
债券代码: 163406 债券简称: 20 信投 G3
债券代码: 163711 债券简称: 20 信投 G4
债券代码: 163812 债券简称: 20 信投 S2
债券代码: 163763 债券简称: 20 信投 G5
债券代码: 175455 债券简称: 20 信投 C1
债券代码: 175456 债券简称: 20 信投 C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
引》等规定,现将债券发行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
“发行人” ) 涉及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仲裁事项进展
公司作为申请人就融资人吕小奇融资融券业务违约事项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2019)京仲案字第 4993 号), 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
在上交所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近日,北京仲裁委出具《裁决书》((2020) 京仲裁字第 1908 号),裁定被申
请人(即融资人吕小奇)向申请人支付融资本金 357,112,682.62 元、 罚息及代垫
仲裁费等,同时申请人有权对被申请人质押给申请人的相应公司股权、资产等进
行折价、 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在上述赔偿范围内优先受偿。 本案结案。
(二)诉讼事项
1、案件当事人
(1)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被告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涉案金额
要求二被告在原告 2 亿元损失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
3、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投资”)作为发行
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2017 年度第三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简称“17 康
得投资 PPN003”),二被告为该期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原告通过两期资产管
理计划持有 17 康得投资 PPN003 金额共计 5 亿元。 2019 年 8 月,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认定发行人康得投资存在违规情况,给予发行人康得投资公开谴责
处分。 2019 年 12 月, 17 康得投资 PPN003 构成实质违约。
原告认为发行人康得投资未按照规则如实披露信息,致使原告在交易中遭受
巨额损失,二被告作为主承销商应承担相应连带赔偿责任。近日,原告向北京市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受理((2020)京 03 民初 688 号),正
在审理过程中。
(三) 诉讼事项进展
公司作为原告就融资人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
金聚合”)、保证人钧天(宁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钧天投资”)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事项,对保证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京 02 民初 12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9 日在上交所
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同
时, 为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鉴于上述融资业务已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公司作为
申请人,以融资人汇金聚合为被执行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汇金聚
合进行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 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020)京
01 执 658 号), 目前执行案件已结案。
二、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目前, 本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
付息,上述事项对本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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