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
债券代码: 145868 债券简称: 17 信投 F2
债券代码: 150288 债券简称: 18 信投 F2
债券代码: 150533 债券简称: 18 信投 F3
债券代码: 150563 债券简称: 18 信投 F4
债券代码: 150832 债券简称: 18 信投 C1
债券代码: 151078 债券简称: 19 信投 C1
债券代码: 151427 债券简称: 19 信投 C2
债券代码: 151552 债券简称: 19 信投 C3
债券代码: 162006 债券简称: 19 信投 Y1
债券代码: 163222 债券简称: 20 信投 G1
债券代码: 163223 债券简称: 20 信投 G2
债券代码: 166358 债券简称: 20 信投 Y1
债券代码: 163406 债券简称: 20 信投 G3
债券代码: 163711 债券简称: 20 信投 G4
债券代码: 163812 债券简称: 20 信投 S2
债券代码: 163763 债券简称: 20 信投 G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
引》等规定,现将债券发行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
“发行人”)涉及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仲裁事项一
1、案件当事人
(1)申请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被申请人:李微、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博克斯通电子有限公
司、三胞集团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商圈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涉案金额
申请偿还融资本金 254,362,034.87 元及相应利息、罚息等。
3、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2 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李微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 ,双方开
展融资融券业务,被申请人李微因向申请人融资或者融券而对申请人负有债务。
2018 年, 被申请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分别与申请人签订了《保证合同》
及《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对债务人李微在《融资融券业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9 年,被申请人博克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三胞集团南
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商圈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分别与申请人签订了《保证合同》,
对债务人李微在《融资融券业务合同》项下的最高额 4.75 亿元的债务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2018 年 2 月,被申请人李微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跌破合同约定的
强制平仓线,在多次向申请人申请暂缓追保平仓后,仍无法追加担保、偿还负债,
申请人于 2019 年 7 月告知被申请人李微拒绝其延缓追保平仓的申请,并于同月
26 日开始对其信用账户进行强制平仓以偿还对申请人所负债务,但仍有部分融
资债务未能清偿,给申请人造成了损失。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向北京
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目前北京仲裁委已受理此案((2020)京仲案字第 2769
号),案件正在审理中。
(二)仲裁事项二
1、案件当事人
(1)申请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被申请人:秦光磊、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博克斯通电子有限
公司、三胞集团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商圈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涉案金额
申请偿还融资本金 108,282,278.00 元及相应利息、罚息等。
3、案件基本情况
2016 年 11 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秦光磊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 ,双
方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被申请人秦光磊因向申请人融资或者融券而对申请人负有
债务。2018 年,被申请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分别与申请人签订《保证
合同》及《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对债务人秦光磊在《融资融券业务合同》项下
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9 年,被申请人博克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三
胞集团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商圈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分别与申请人签订《保
证合同》,对债务人秦光磊在《融资融券业务合同》项下的最高额 4.75 亿元的债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8 年 2 月,被申请人秦光磊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跌
破合同约定的强制平仓线,在多次向申请人申请暂缓追保平仓后,仍无法追加担
保、偿还负债,申请人于 2019 年 7 月告知被申请人秦光磊拒绝其延缓追保平仓
的申请,并于同月 26 日开始对其信用账户进行强制平仓以偿还对申请人所负债
务,但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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