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4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Huaneng Lancang River Hydropower Inc.
( 发行人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 1 号)
2020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签署日期: 2020年【 】 月【 】 日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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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2019 年修订) 》 、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修
订)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及其他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 并
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保证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 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 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
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 偿债风险、 诉讼风险以及
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 债券持有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
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 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由此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
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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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
顾问。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 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所
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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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并仔细阅读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
有关章节。
一、 本期债券发行主体评级为 AAA 级, 债项评级为 AAA 级; 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截至 2020 年 3 月末的总资产合计 16,541,311.69 万元, 总负债合计
10,869,776.77 万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合并报表口径) 为 5,671,534.92 万元, 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374.48 万元, 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为 65.71%( 合并
报表口径) ;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发行人年均可分配利润 451,207.31 万
元(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
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二、 发行人的资产结构较为单一, 资产主要为发电设备、 电厂所拥有使用的土
地使用权和厂房等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小。 发行人近年来电站建设规
模较大, 营运资金需求呈上升趋势, 造成短期债务持续上升,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偏低。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2019 年末及 2020 年 3 月末, 发行人流动资产余额
分别为 92.30 亿元、 85.25 亿元、 75.38 亿元和 65.20 亿元, 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395.30 亿元、 432.59 亿元、 276.64 亿元和 279.44 亿元, 流动比率分别为 0.23、
0.20、 0.27 和 0.23; 速动比率分别为 0.23、 0.20、 0.27 和 0.23。
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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