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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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63804 债券简称: 20 伊利 S2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 02、 03、 04)、 17A、 18A、
24A、 25A、 26A)
联席主承销商
2020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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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或“ 伊利集
团”)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9]1723 号” 文核准。
2、 本次发行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 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 本期债券拟向全体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
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
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
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
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 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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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C.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A. 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B.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
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上述第( 1)项规定
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
师和律师。
上述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等;理财产品、合伙企业
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需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
算投资者人数。
4、 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联合信用将在本期
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5、 本期债券无担保。
6、 本期债券期限为 150 天。
7、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1.50%-2.50%。 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具体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票面
利率确定方式视发行时上交所相应交易规则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6 月 3 日( T-1 日) 14: 00-17: 00 向网下投资
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于 2020 年 6 月 4 日( T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合格投资者向主
承销商提交《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短期公司债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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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申购利率上的最低申购
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 100 万元)的整
数倍, 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
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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