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光明S1资讯
2020-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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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16

证券代码:163801 证券简称:20光明S1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Bright Food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

2020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联席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

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签署日期:2020年3月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34号”文核准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

10亿元)。

3、本期债券的期限为180天。

4、本期债券发行主体信用评级为AAA,债项评级为A-1,评级机构为上海

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新世纪评级将于本期公司债正式发行后第6

个月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

为9,107,656.06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

(含少数股东权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23,302.30万元(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的一年利息的1.50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

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日为2020年3月17日,申购时间为2020年3月17

日14:00-16:00。各合格投资者在申购前请详细阅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本发行公告。

6、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申购区间为1.80%-2.90%,申购利率的最小报价

单位为0.01%。

7、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发行的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开立A股合格证券账户(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

以参与公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中的

机构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众投资者不

得参与发行认购及交易。

8、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 超 过1,000

1

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开立A股合格证券账户(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参

与公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

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

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

下发行”中“(六)配售”。

10、本期债券网下询价发行不向发行人原有股东进行配售,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

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

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2、投资者不得存在以下行为:(1)直接或间接代替发行人认购本期债券;

(2)协助发行人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3)协助发行人通过代持、信托等

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4)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

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5)协助发行人进行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

秩序等行为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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