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9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2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发布的《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 8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1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有效性分析 ...... 12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3
第六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4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5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16第九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17
第十章 其他事项...... 18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 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Pudong Properties (Group) Co.,Ltd
二、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9]1295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5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2020 年 6 月 4 日至 6 月 5 日,发行人成功
发行 8.5 亿元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0 浦土 01”,以下称“本期债券”)。
三、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2、债券名称: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
3、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分期发行。本期
发行规模为 8.5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
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确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8、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可于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日进行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上海浦东开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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