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8
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债券代码: 145783.SH 债券简称: 17 时代 02
债券代码: 155083.SH 债券简称: 18 时代 14
债券代码: 155454.SH 债券简称: 19 时代 04
债券代码: 163141.SH 债券简称: 20 时代 01
债券代码: 163142.SH 债券简称: 20 时代 02
债券代码: 163315.SH 债券简称: 20 时代 04
债券代码: 163316.SH 债券简称: 20 时代 05
债券代码: 163571.SH 债券简称: 20 时代 07
债券代码: 163722.SH 债券简称: 20 时代 09
债券代码: 167340.SH 债券简称: 20 时代 10
债券代码: 167463.SH 债券简称: 20 时代 12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一、 诉讼或仲裁中当事人基本情况
诉讼案件一:
1.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20)粤 20 民初 103 号
2. 当事人姓名/名称: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裕东龙房地产
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升镇三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蔡锦文、马达辉
3. 原告: 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裕东龙房地产投资有限公
司
4. 被告: 中山市东升镇三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蔡锦文、马达辉
5.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中山
市裕东龙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被告与发行人无关
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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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件二:
1.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20)粤 01 民初 1316 号
2. 当事人姓名/名称: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升镇三鸟批
发市场有限公司
3. 原告: 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 被告: 中山市东升镇三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5.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原告为发行人,被告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二、 一审或仲裁情况
诉讼案件一:
1.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20)粤 20 民初 103 号
2. 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3. 诉讼/仲裁的标的: 三被告(中山市东升镇三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蔡锦
文、马达辉)向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山市裕东龙房地产投
资有限公司支付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借款等共 130,736,488.30 元及违
约金;原告对被告名下位于中山市东升镇同茂村“八十亩”的土地享有
优先受偿权等。
4. 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5. 裁判结果: 正在审理中,暂未判决
诉讼案件二:
1.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20)粤 01 民初 1316 号
2. 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3. 诉讼/仲裁的标的: 被告中山市东升镇三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向原告归还
借款 1 亿元并支付利息等;确认原告对被告名下坐落在中山市东升镇同
茂工业大道东 5 号之一的土地享有抵押权,并判决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
先受偿权;被告承担基础律师费 60 万元及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等。
4. 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 1
亿元及利息等;原告对被告名下坐落在中山市东升镇同茂工业大道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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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之一的土地享有抵押权,并判决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
承担基础律师费 60 万元及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等。
6. 裁判结果的做出时间: 2020 年 12 月 25 日
三、 二审情况
不适用
四、 和解或撤诉情况
(一) 和解
不适用
(二) 撤诉/撤回仲裁申请
不适用
五、 履行或执行情况
(一) 履行情况
不适用
(二) 执行情况
诉讼案件二:
1.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20)粤 01 民初 1316 号
2. 申请执行的当事人: 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受理执行的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申请执行时间: 2021 年 2 月 23 日
5. 申请执行的内容: 被告中山市东升镇三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向原告归还
借款本金 1 亿元并支付利息;确认原告对被告名下坐落在中山市东升镇
同茂工业大道东 5 号之一的土地享有抵押权,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
偿权;被告承担基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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