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22 年度
目 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4
二、 合并资产负债表 5-6
三、 合并利润表 7
四、 合并现金流量表 8
五、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六、 资产负债表 11-12
七、 利润表 13
八、 现金流量表 14
九、 股东权益变动表 15-16
十、 财务报表附注 17-125
委托单位:旭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010) 85886690
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审 计 报 告
利安达审字【2023】第 2518 号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辉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旭辉股份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合并
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下称旭辉控股)于 2022 年 11月 1 日发布公告,旭辉控股已暂停支付其境外融资安排项下所有应付的本金和利息,截止该公告日,旭辉控股境外债务总额约 68.5 亿美元(约 491.83 亿人民币),暂停支付的款项(即到期未付的本金和利息总额)约 4.14 亿美元(约 29.72 亿人民币),根据优先票据协议条款及条件,旭辉控股未能支付优先票据利息已导致发生违约事件。上述事项和情况存在可能导致对旭辉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旭辉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四、其他信息
旭辉股份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旭辉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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