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8
债券简称: 20 新汶 02 债券代码: 163418.SH
债券简称: 21 新汶 01 债券代码: 188716.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涉及总经理和董事
发生变动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矿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总经理和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总经理和董事发生变动情况如下:
根据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李伟清等职务聘(任)免的通知》(山能便发〔2023〕88 号),免去李伟清担任的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公司新任总经理、董事尚未正式任命,任命后将再次公告。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变更尚未办理工商登记。
海通证券作为“20 新汶 02”及“21 新汶 0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
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23 9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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