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3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 261号文核准, 新汶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 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
民币50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
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
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的发行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
本期债券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工作已于2020
年4月17日结束, 其中品种一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3.17%,
品种二未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 证监许可【 2020】 261号文核准项下,已发行债券金
额为30亿元,剩余额度为20亿元。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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