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1
债券简称: 20 新汶 02 债券代码: 163418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020 年度第二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零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
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 新汶矿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
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新汶矿业”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一、事项基本情况
关于“ 20 新汶 02”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如下:
(一)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由山东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能源”)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化情况
山东能源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集团”)正在实施战略重组
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合并”)。
2020 年 8 月 14 日,山东能源股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及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批准同意本次合并及相关
事项。同日,山东能源与兖矿集团签署了《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兖矿集团有
限公司之合并协议》。根据该协议,兖矿集团更名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存续公司,自本次合并交割日起,合并前山东能源和兖矿集团的资产、负债、
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存续公司承继、承接或享有,
合并前山东能源和兖矿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存续
公司。
本次合并尚需履行反垄断审查等必要的境内外审批程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 新汶 02” 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陈洋洋、 郑云桥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 010-88027168
邮政编码: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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