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409: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1年)
20HBST01资讯
2022-04-29 17:04:2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4-29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1 年)

二〇二二年四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97,379.27 万元和 1,474,621.78 万元和1,089,939.58 万元。应收账款主要集中于武汉市财政局东湖开发区分局项下,2021 年末应收武汉市财政局东湖开发区分局应收账款金额为 950,438.83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的比例为 86.60%,主要是发行人移交代建项目后形成的应收代建项目款,账龄在 1-3 年。除上述外,2021 年末发行人应收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工交职业学院及德润特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款项合计 78,416.52 万元
,占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的比例为 7.14%,账龄在 1-5 年或 5 年以上,发行人存在账龄较
长的应收账款。虽然应收账款对手方多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但如果未来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回收出现困难,因此存在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及回收的风险。二、最近三年,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分别为106,223.46万元、118,881.04万元和179,437.80万元,在营业收入中占比分别为 68.79%、87.20%和 104.09%,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由于财务费用特别是利息支出的快速上升而持续较快增长,较高的期间费用会增加营业利润提升的难度,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三、当前发行人大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投入期,且回收周期较长。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27.67%、9.78%和 35.09%,呈波动趋势;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26,588.19 万元、22,886.53 万元和 27,746.08 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下行,若未来发行人业务经营发生新的不利变化,可能对其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四、发行人从事的园区开发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属于资本密集行业,具有投资金额大、期限长等特点。根据东湖高新区 2011 年 3 月出台的《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送审稿)》,东湖高新区规划面积达 518 平方公里,将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业集群,重点部署未来科技城、光电子创新园、生物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光谷软件园等 14 个产业专业园。随着东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深入,未来发行人面临大额资本性支出压力。
五、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 1,276,346.34 万元、813,713.19 万元和630,920.09 万元,在流动资产中占比分别为 22.72%、13.33%和 10.39%,主要为代建项目及园区开发成本。若受区域经济增长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相关工程不能如期完工,对存货资产的变现能力产生影响,可能出现存货跌价风险。
六、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5,378,050.30 万元、7,011,850.84 万元和 9,574,457.38 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 52.32%、56.04%和 59.75%。由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对发行人资产整体流动性、公司到期债务的偿付能力带来一定的影响。
七、发行人的代建业务主要包括:产业园区内的道路、水电管网、绿化工程、通讯工程、照明工程等基本保障设施,以及根据高新区管委会要求代为建设的工业厂房及其他设施。代建业务根据每年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的城建计划推进,未单独签署代建协议。如果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因各种原因调整、暂停或终止城建计划,发行人的代建业务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
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交易,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565,160.53 万元、1,354,140.42 万元和 1,730,718.50 万元,部分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关联企业占用;除此之外,发行人还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对外担保比率较高,未来关联占款存在一定的坏账风险。虽然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以及
对关联公司担保的政策,但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严格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