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17
债券代码:163263.SH 债券简称:20 北港 01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22 日
债券付息日:2022 年 3 月 23 日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发行的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疫情防控债)(以下简称“20 北港 01”、“本期债券”)将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开始支付本期债券 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
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根据《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
2、债券简称:20 北港 01;
3、债券代码:163263;
4、发行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3.7%;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起息日:2020 年 3 月 23 日;
11、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本次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3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如本期债券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投资者回
售当年每年的 3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本金兑付日:本次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5 年 3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如债券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投资者回售当年的 3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
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5、本次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7%,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7.00 元(含税)。扣除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税后为 29.6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7.00 元。
3、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22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
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2 年 3 月 23 日。
三、付息办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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