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4
债券简称: 16 武金 01
债券简称: 16 武金 02
债券代码: 136207
债券代码: 136393
债券简称: 20 武金 01 债券代码: 163208
债券简称: 20 武金 02 债券代码: 163262
债券简称: 20 武金 Y1 债券代码: 163578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
2021 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 二一年三月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武汉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面向
合格投资者)》、《武汉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武汉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人”或“武汉金控”)出具的相关
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2
一、 事项基本情况
(一)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汝州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汝州市鑫
源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1、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国通信托公
司”)
被告:汝州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州交投”)、汝州市鑫源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州鑫源”)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受理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时间: 2020 年 9 月 21 日
诉讼标的:约 9,130 万元
2、 诉讼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 29 日,国通信托公司以自身名义按照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与汝
州交投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同日,国通信托公司与汝州鑫源签订了《保证
合同》,汝州鑫源为《信托贷款合同》项下汝州交投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合同签订后,国通信托公司以信托计划各期实际募集的资金
金额向被告发放信托贷款。截至目前,汝州交投仅按约定支付了部分利息,汝州
鑫源亦未履行担保义务。经国通信托公司催收,汝州交投和汝州鑫源仍未履行合
同义务。
2020 年 9 月 21 日,国通信托公司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
求汝州交投偿还借款本金 9,130 万元,支付利息、复利及违约金,同时要求汝州
鑫源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对汝州交投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3
2020 年 12 月 30 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目前本案处于
调解阶段,汝州交投和汝州鑫源于 2021 年 1 月出具《延期方案承诺函》,书面承
诺:(1) 2021 年 4 月 29 日前归还本项目全部贷款本金;(2) 2021 年 9 月 30 日
前归还本项目全部应付未付利息;(3)拟协调土地抵押作为担保措施。调解具体
约定以法院最后出具的调解书为准。
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国通信托公司已通告召开本次信托计划项目受益人大
会,将上述延期方案提请受益人大会表决。目前受益人大会表决投票尚未结束。
国通信托公司将根据受益人大会表决结果进一步推动本信托计划项目的风险化
解工作。
(二)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贵州钟山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市钟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
三人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同纠纷
1、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河经建公
司”)、贵州钟山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市钟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三人: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受理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时间: 2020 年 9 月 7 日
诉讼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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