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17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权资产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豫园01资讯
2022-11-23 15: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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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1-23


债券代码:163038.SH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SH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88429.SH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债券代码:185456.SH 债券简称:22 豫园 0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权资产
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豫园股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股权资产的进展公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海南豫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南豫珠)出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徽酒或标的公司)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出售股权资产进展概述

豫园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13%股权的议案》。豫园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海南豫珠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金徽酒 65,943,800 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金徽酒总股份的 13%,标的股份的拟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9.38 元/股,交易总价款为 1,937,428,844 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中,海南豫珠将其持有的金徽酒 40,580,800 股股
份,占金徽酒总股本的 8%,以 29.38 元/股的价格,合计人民币 1,192,263,904 元
转让给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亚特”)。豫园股份将其持有
的金徽酒 25,363,000 股股份,占金徽酒总股本的 5%,以 29.38 元/股的价格,合
计人民币 745,164,940 元转让给陇南科立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陇南科立特”)。

2022 年 9 月 13 日,海南豫珠转让给甘肃亚特的金徽酒 8%股份已经办理完
成过户手续,豫园股份仍持有金徽酒 30%股份。

鉴于近期金徽酒二级市场股价波动较大,交易各方秉持务实、友好的原则,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决定调整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13%股权交易价格。2022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13%股权价格调整暨补充协议的议案》。豫园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海南豫珠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金徽酒 65,943,800 股股份,占金徽酒总股份的13%,转让价格由 29.38 元/股调整为 27.56 元/股或补充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下限的孰高值。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豫园股份仍持有金徽酒25%股份。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相关有权部门备案或审批后生效。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海南豫珠与甘肃亚特)

本《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于 2022 年____月____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海南豫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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