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9
债券代码: 163113 债券简称: 20 象屿 01
债券代码: 163176 债券简称: 20 象屿 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
简称: 20 象屿 01, 债券代码: 163113; 债券简称: 20 象屿 02,债券代码: 163176)
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8 年修
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根据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公告
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的公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经审计净资产数额为 217.96 亿元, 经审计借款余额为 169
亿元(不含应付利息)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未经审计借款余额为约
306.88 亿元,较上年末累计新增借款约 137.88 亿元,占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63.26%。
二、 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一) 银行及信托贷款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较上年末累计新增
银行借款 98.88 亿元, 占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5.37%。
(二) 公司债券、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通过新发行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较上年
末累计新增借款 39 亿元, 占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7.89%。
上述新增借款均用于发行人日常经营发展,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发行人认为上述新增借款
对其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 象屿 01”、 “20 象屿 02”的受托管理人,根
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 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
净资产的 60%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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