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5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 象屿 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 象屿 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股份”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 象屿 01,债券代码:163113;债券简称:20 象屿 02,债券代码:163176)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关于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情况说明
(一)主要财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未经审计净资产数额为 313.36 亿元人民币,
未经审计借款余额为 190.61 亿元人民币(不含应付利息),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未经审计借款余额约 410.18 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累计新增借款约219.57 亿元人民币,占上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70.07%。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1、银行及信托贷款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较上年末累计新增
贷款 159.57 亿元人民币,占上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50.92%。
2、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通过新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较上年末累计新增
借款 60 亿元人民币,占上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5%。
二、 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20%的事项系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次新增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 象屿 01”、“20 象屿 02”的受托管理人,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此次年度新增借款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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