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7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
简称:20象屿01,债券代码:163113;债券简称:20象屿02,债券代码:163176)
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
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1年3月12日公告
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发行人相关公告事项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发行人为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强”)代理船舶出
口业务过程中,因江苏宏强逾期履行相关义务,发行人于2020年1月就此向厦
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江苏宏强支付相关应收款项及相应利息、费用等共计
4950.93万元,并诉请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发行人
将与江苏宏强的其它船舶结算调整至该案,发行人因此变更诉讼请求,本案诉讼
标的额增加到6926.22万元。发行人已保全被告银行账户、船台、机器设备等若
干财产。
此案件情况详见发行人于2020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公告
板块披露的诉讼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该案件一审判决被告江苏宏强支付相关应收款项及相应利息、费用等共约
6396万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江苏宏强提起上诉,发行人于近日收到
法院应诉通知书,该案件进入二审。
三、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已于2018年度对本案所涉及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全
额坏账准备计提。
发行人认为本案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发行
人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象屿01”、 “20象屿02”的受托管理人,根
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诉讼进展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
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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