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069: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拟将【19中航05】受托管理职责移交至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并向债券持有人征求意见的公告(第【二】次)
19中航05资讯
2022-05-17 1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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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1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拟将“19中航05”受 托管理职责移交至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并向债券持有人

征求意见的公告(第二次)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销保荐”)是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称“申万宏源证券”“证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申万宏源证券基于整体业务部署,对证券母公司与承销保荐子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分,承销保荐不再开展除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外的其他债券品种的承销业务,上述债券品种的承销业务均由证券母公司开展。2020年4月,承销保荐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申请变更业务范围,同时报送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了结计划》(以下简称“《业务了结计划》”)等申请文件,对相应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移交进行了安排。2020年7月11日,新疆证监局下发《关于核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减少除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外的债券承销业务的批复》(新证监许可〔2020〕5号),核准承销保荐变更业务范围,减少除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外的债券承销业务。2020年9月,中国证监会向申万宏源证券与承销保荐换发了新《证券期货业务经营许可证》。



根据新疆证监局批复,承销保荐已不开展除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为了切实保护债券投资者利益,同时做好存续期债券受托管理工作,根据《业务了结计划》及申万宏源证券与承销保荐的共同安排,由承销保荐负责的存续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外)受托管理职责移交至申万宏源证券。自受托管理职责移交之日起,承销保荐在原协议(含受托管理协议等其他发行人因公司债券融资与承销保荐已签署的其他正在履行中的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均由申万宏源证券享有、承担和继续履行(以下简称“移交”)。本次移交为申万宏源证券与承销保荐母、子公司间基于经营范围变更,对存续期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的调整,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不利影响。本次移交有关情况如下:



一、申万宏源证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玉成



注册资本: 5,35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是由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内资本市场第一家上市证券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合并组建而成。注册资本535亿元,拥有员工近10000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1、债券简称及代码:19 中航 05;163069.SH。



2、发行规模及债券余额:人民币 20 亿元;余额人民币 20 亿元。



3、债券期限:3 年期



4、票面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3.48%。



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 年 12 月 12日。



6、付息日:2022 年 12 月 12日。



7、兑付日:2022 年 12 月 12日。



8、担保条款:无。



9、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三、移交安排



(一)向债券持有人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为2022年5月11日9:30至2022年5月26日15:00。





如债券持有人对本次移交有异议,应将异议意见等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本公告指定联系人邮箱。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经债券持有人本人亲笔签字的异议意见,以及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债券持有人为非自然人的,应提交经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企业)公章的异议意见、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意见应注明债券持有人联系方式。2022年5月26日(即征求意见期间最后一天)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所反馈的异议意见视为有效异议。



承销保荐联系人:胡文平



电话:18811782058



邮箱地址:h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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