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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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8 17: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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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28



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

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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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做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

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风险因素”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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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

一、本次债券为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债券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

公司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或偿还绿色项

目贷款。详细募集资金用途,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募集资金运用”。根

据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前独立认证报告,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拟投入的绿色产业项目,符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发布

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的相关要求,属于绿色产业项目。

二、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

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

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

年和一期末净资产分别为4,306,099.35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

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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