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012: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关于“19龙控04”回售实施办法暨不调整票面利率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19龙控04资讯
2022-10-26 2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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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26


债券代码:163012.SH 债券简称:19 龙控 04
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关于“19龙控04”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
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9龙控04”)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公司决定不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3、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风险提示:截至目前,对于登记回售的债券,公司预计无法于本期债券兑付日前筹措到足额兑付资金,拟于近期与债券持有人就本期债券的展期事宜进行沟通。目前展期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充分做好债券持有人沟通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确定展期方案,并根据与债券持有人的沟通进展情况确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尽最大可能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9龙控04”。截至2022年10月20日,“19龙控04”的收盘价为20.971元/张。

6、对于已成功申报回售的债券,将无法进行交易、转让,敬请投资者注意有关风险。

7、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及票面利率调整安排

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公司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票面利率调整安排:综合考虑目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不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5.09%。

二、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7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当前面值100.00元/张)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数量必须是1张及其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款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败。

5、回售部分债权兑付日:2022年11月18日。

6、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已申报回售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可于回售登记期第二日至回售资金到账日前五个交易日之间(即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11日)撤销回售申报。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部分债权兑付日:2022年11月18日。截至目前,对于登记回售的债券,公司预计无法于本期债券兑付日前筹措到足额兑付资金,拟于近期与债券持有人就本期债券的展期事宜进行沟通。目前展期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充分做好债券持有人沟通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确定展期方案,并根据与债券持有人的沟通进展情况确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尽最大可能保障债券持有人的
权益,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1年11月18日(含)至2022年11月18日(不含)期间利息,利率为5.09%。付息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的“19龙控04”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0.90元(含税),扣税后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0.7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0.9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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