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1
关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延期披露 2019 年度报告相关审计事项的
专项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延期披露 2019 年度报告相关审计事项的
专项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我们” ) 是北京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汽集团” ) 2019 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做好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上证【 2020】 24 号)等相关规定要求, 我们对北汽集团延期披露 2019 年度报告
相关审计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业务的承接情况
2019年 10月,我们与北汽集团签署了《业务约定书》,受托对北汽集团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包括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在内,我们连续为北汽集
团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 7 年。
二、 公司配合审计工作情况及未能按期出具审计报告的原因
北汽集团向我们提供了未审财务报表等会计记录和部分其他资料, 受疫情
影响, 北汽集团下属子企业的参股公司,由于外方股东及境外供应商受到疫情
影响复工时间较晚,导致审计进度较原计划延迟不能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出具
审计报告。
根据我们了解的信息,不存在与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意见未能达成一致的
情况。
三、审计工作预计完成时间
北汽集团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预计 2020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们认为, 北汽集团关于 2019 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临时公告中相关事项的情
况属实。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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